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2016年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7日
苏州工业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是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由园区教育局负责管理。中心座落在园区现代大道与南施街交界处,毗邻风景优美的“白塘植物园”占地面积19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26平方米,总投资约2亿余元,是一个集科技、运动、艺术、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多功能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为适应发展需要,特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性质
本中心根据人事局、教育局下达的招聘计划组织招聘。
为积极顺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中心聘用人员均采用企业化管理模式,实行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退休待遇按照园区企业职工社保政策执行。
二、招聘岗位
教科研骨干1名、语言文学类教师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热爱校外教育,积极上进,具有奉献精神。
2.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与所报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11高校的毕业生可对教师资格证书放宽条件,但必须在录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在职教师报考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验;有教师资格证,具有校外课程建设能力或者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类奖项或荣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4.文字能力强,有大型活动策划与主持经验、教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各级各类获奖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以及二寸证件照、生活照片各1张于2016年3月10日之前寄至中心。资料请寄: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288号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部孙中跃(收)
邮编:215021
电子邮箱:714433876@qq.com
(因人手有限,应聘材料恕不一一答复)
2.中心负责收取并审核应聘资料、组织笔试及业务考核,按照招聘需求1:3的比例推荐参加局校联合面试,面试评委由教育局、用人单位及学科专家共同组成。根据业务考核及面试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在招考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