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了缓解我县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紧缺现状,根据省市有关农村幼儿园人员配备规定,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及行政村幼儿园建设需求,现面向全省范围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
一、岗位设置
岷阳镇2名、茶埠镇5名、梅川镇10名(其中文斗片5名)、西江镇6名、禾驮乡3名、申都乡3名、蒲麻镇5名、闾井镇8名、马坞乡2名、麻子川乡2名、秦许乡8名、清水乡8名、十里镇15名、寺沟乡7名、锁龙乡3名、维新乡4名、西寨镇2名、中寨镇15名(其中小寨片7名),以上共计108名。
二、招录办法
面向全省公开各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及招录条件,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公开公正地进行招录。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能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
(二)岗位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中师、中专毕业生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为学前教育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具有省内户籍。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1月17日—19日)。在岷县教育信息网公布实施方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宣传,明确岗位设置和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选拔程序等内容;同时通过教体局飞信群、人事股业务群进行广泛宣传。
(二)组织报名(1月20日—24日)。报名时间以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报名地点:教体局人事股。所需证件:报考人员需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在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1月25日—26日)。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原则上要求录用人数和报名人数要达到1:1.5的比例。1月26日上午9点前在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26日上午9点—下午4点接受并处理考生关于报考岗位调整的申请。4点以后不予受理。
(四)组织考试(1月27日)。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按《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师艺术素养;试讲以幼儿园活动课程为主要内容。面试试讲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结果公示(1月28日—2月3日)。面试和试讲结束后,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报考者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岷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人员体检(1月28日—2月3日)。拟录用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于2月3日前交教体局人事股。对体检、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人员聘用(2月20日前)学区提出聘用意见,明确聘用人员具体的工作单位,报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由相关学区聘用管理,不占正式教师编制,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各乡镇可以根据聘用人员学历、边远艰苦程度、工作量及工作年限等情况适当提高工资标准。各学区负责拟定本学区招聘人员工资方案,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六、人员管理
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学区和招录教师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教师可直接续签聘用合同。
学区、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政策规定及《岷县教职工管理办法》,对招录教师进行管理,学期末统一考评,学年末全面考核。对考核成绩高、工作能力强、社会评价好的教师,可通过表彰奖励或发放绩效工资等方式,进行鼓励,并可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延长至2—3年。
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保守机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选拔政策落实到位、选拔程序公正透明、选拔结果真实有效。
监督举报电话:(0932)7722466。
附件:岷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岷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