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及《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以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作为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测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应届毕业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单位自行聘用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其他人员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
6.单位自行聘用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8.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9.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12.经锦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聘用审批
经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系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锦屏县2015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机关(参公)、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做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监考、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221501、7227517县人社局干部股
监督举报电话:0855—7221936县纪委办公室
附件:附件1:锦屏县公开招聘2015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位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