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工作人员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7名高级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3.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招聘 单位 |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基本资格条件 |
对 象 范 围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
苍 梧 中 学 |
生物 教师 |
1 |
生物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及区外一本以上师范类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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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教师 |
2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数学 教师 |
3 |
数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英语 教师 |
1 |
英语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
合计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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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8:00时—12:00时。
2.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中心
3.联系电话:15878072356 0774—2663503、2671533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1.招聘方式:直接面试招聘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⑴毕业生就业摧荐表;
⑵各类获奖证书;
⑶居民身份证;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
⑸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以现场说课方式进行。经招聘单位与应聘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择优遴选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地点:2016年1月21日-22日,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以当时通知为准)。
2.优先遴选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等优先;
⑵优秀毕业生及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⑶愿意到苍梧县工作,为苍梧县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本县生源优先;
六、考核、体检、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拟考核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考核、体检、聘用工作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实施。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