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我校隶属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创建于1980年,1998年晋升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1999年被批准为“高级技工学校”,2005年被批准设立“广西工业技师学院”,2008年和2012年被确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4年经评审验收被正式确定为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首府南宁、北部湾经济区规模最大的技工学校,也是广西规模较大的职业院校。学校现有在校生10980人,教职工400多人。设有化学应用技术系、机械应用技术系、电气应用技术系、信息与服务应用技术系和通用职业能力教育中心等五个教学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以及自治区编办批准我校2015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为丰富的实践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年龄 |
石油炼制专业教师 |
1 |
石油炼制、有机化工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4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之后出生),一直在石油炼制岗位工作、具有丰富企业一线经验者,可放宽到50周岁(1965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
二、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5日)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和我校校园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1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5:00-5:30。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槎路8号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楼402室),联系电话:0771-2515836。
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3.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证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审查结果将在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校园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查询。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体检、聘用
1.考核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属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范围,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此环节考核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开展,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我校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外调考核,以听取所在单位(部门)情况介绍、面谈、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我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组织应聘人员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人员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聘用审批
(1)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我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有关应聘相关的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我校校园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六、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真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附件: 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