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应提供打印的《温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在2016年7月15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法提供者不予列为面试对象。若出现空缺的面试人数,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其他人员应提供打印的《温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关户籍证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提供本人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语文教师、体育教师职位为1:2),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每位考生需缴纳报名考务费每门科目48元。
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修改基本信息,并重新打印《温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招聘计划被取消的,请于2月23-24日重新报名并到温岭市教育局人事科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2016年4月3日至4月16日登录“温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笔试准考证打印”,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试卷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命题。考生可参阅浙江招生考试网的《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考试说明中未涉及的学科由温岭市教育局委托命题。
本次考试我局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
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30—17:00 考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有关规定: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列入面试对象。
(2)笔试成绩和笔试科目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则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1.各招聘职位面试办法:
(1)幼儿教师职位。一是测试美术基本素质(占20%),时间约30分钟;二是模拟上课(占50%),要求备课3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参考教材为幼儿小、中、大班教材;三是测试音乐基本素质(占30%),时间约10分钟。
(2)音乐教师职位。一是模拟上课(占60%),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二是测试音乐基本素质(占40%),时间15分钟。参考教材为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
(3)美术教师职位。一是测试美术基本素质(占40%),时间约30分钟;二是模拟上课(占60%),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参考教材为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
(4)体育教师职位。测试体育教学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内容现场明确。
(5)下列招聘职位采取模拟上课,要求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英语职位必须用英语模拟上课:
①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四个职位的参考教材为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
②政治教师、历史教师、地理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生物教师六个职位的参考教材为普通高中一至三年级教材。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详见温岭教育网)。
3.面试有关规定: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面试积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打印面试准考证。招聘资格确认通过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请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温岭市教育局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面试准考证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职位报考者的名次排序。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排序在前;全部成绩均相同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若不足1:1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日期另行公告(详见温岭教育网)。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择岗聘用。考察合格者进入择岗,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
1.择岗时间、地点、办法另行公告(详见温岭教育网)。
2.进入择岗者未按时参加择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择岗后,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按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期限,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被招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被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4+1”培训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温岭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86126136、86213339
温岭市教育局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