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学校干部制度改革,形成富有生机、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学校工作不断发展。根据莲湖区教育系统《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及进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莲教党发【2011】26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党总支研究,报教育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中层干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促进学校管理扎实有序开展工作,形成一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队伍,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5.民主 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三、职位和人数
教导处主任1名。
教导处副主任1名。
四、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应为莲湖区区属中学在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师德高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廉洁自律。
(2)敬业精神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
(3工作能力强。具有胜任竞聘岗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执行力强,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工作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公道正派,严于律己。
(三)任职资格(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和五年以上教龄。
(3)有处室、年级组或教研组管理工作经历,工作富有成效实绩突出。
(4)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的应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胜任工作。
五、程序和方法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进行。同一职位报名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的采取竞争上岗的形式,不足2人的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拔任用的具体工作由学校党总支负责,并成立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党委办公室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一)公开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填写《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非我校教职工,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可不出具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2)个人简历。
(3)初始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5)近五年以来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起来,形成文字资料)。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2.报名时间:2015年 12月25日 — 12 月29日
3.报名地点: 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赵晓华 电话:84250898 18189211682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选拔条件,由我校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者由我校电话通知参加竞争上岗或双向选择。
(三)选拔任用方式
1.竞争上岗
报名人数多于任用职数时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另行通知。
(2)竞岗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
(3)由竞岗者进行演讲答辩。
(4)根据演讲答辩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考察人选。
2.双向选择
报名人数等于任用职数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另行通知。
(2)竞岗者抽签确定述职答辩顺序。
(3)由竞岗者进行述职答辩。
(4)根据述职答辩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学校党总支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报局党委同意后发布考察预告,并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名单后,由我校党总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及不影响任用的,经局党委批复后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三年。
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党总支
2015年12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