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选:
1、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根据报名人数不低于最低开考比例1:3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对象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2、新晃县思源实验学校根据聘用指标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采取现场试讲、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
2、具体细则另行规定。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1、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2016年1月9日至1月10日,地点为新晃县一中。
2、新晃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
1、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新晃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
八、体检、考察
(一) 体检人选根据聘用指标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考专业知识科目)按1:1的比例确定,折合后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可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二) 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不进行替补。
(三) 体检考察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时间:按招考进度另行决定。
(四)设立招考聘用监督小组,由县组织部、纪委、教育局、县人社局等单位人员组成,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45—6221129,0745—6223506,0745--6222517。
十、录聘审批及待遇
综合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为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可在新晃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怀化人事考试网查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45—6222517(教育局人事股),0745—6228910(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附:点击下载>>>
1、《新晃侗族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 《新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2016年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