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2016年第一批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方便考生参考,经研究,决定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考场,针对201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招聘一批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36名(含职业中专),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见附件。
四、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2016届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6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本科为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16年7月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6、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在正式录用时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自主选择学校—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采取按对应科目报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由拟录用的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1、报名。
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就业办307教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校(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材料,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3)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材料;
(4)担任学校和班级学生干部履职情况等材料。
2、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从基础条件、政治表现、学习成果、专业基础、所获荣誉等5个方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分学科进行,内容为岗位所需基础知识,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4、考核。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形式待定。考核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总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自主选择学校。由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科目中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
7、体检
(1)已自主选择学校的人员入围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不再递补。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8、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当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不再递补。
9、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录取人员。
(2)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低于三年。
六、其他
1、所有录取人员在未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可到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按月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2、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单位咨询电话: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