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在专业课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5月18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5月19日至5月20日的工作时间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中: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2)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中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
(4)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5月21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5月23日,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或核减岗位。最后一名如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面试方式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5月24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须于5月25日工作时间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80元/人。
面试于5月26日、27日两天进行。面试人选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指定用品参加面试。
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面试分三种不同方式进行:
A、教师岗位:空堂上课,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B、教辅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C、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A007、A008、A009 ),以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生最终成绩,于5月2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招聘岗位数依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人员)。5月30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于6月1日工作时间到淮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见体检通知书。体检费用自理(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6月2日进行体检。体检前,体检人员应按照体检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体检通知书、笔试准考证等证件及体检费到指定地点集合。
6月5日,在上述网站公布体检结果。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应于6月6日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于6月7日进行复检。复检只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6月10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6月12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6月17日考察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是: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6月26日至7月2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012年8月15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个人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招聘人员实行无校籍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在市直学校、区属学校范围内流动。
3、市直学校招聘人员在工作5年内须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2年。
四、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淮北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61-3884005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淮北市纪委、监察局:0561-3198816
淮北市人社局监察室:0561-3053279
淮北市教育局监察室:0561-3891003
淮北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表.xls |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