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濉溪县教育局2011招聘260名中小学教师启事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6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和科学教育理念;
2、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1992年民师整顿时,县教育主管部门下文批准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和现在岗位任教的乡镇、校聘临时代课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6月30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4、报考各学段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幼儿、小学教师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初、高中教师的,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还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报考: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脱产在读研究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60人,详见《濉溪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7月25日——7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双休日不休息,地点在濉溪县教育局。
2、报名办法:考生必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自行下载填写《濉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附后),到指定地点报名(现在岗任教的乡镇、校聘的临时代课人员,须持所在中心学校出具的现在岗任教证明)。
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将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
3、报名费:90元/人。
4、领取准考证时间:考生持报名费收据于8月17日—8月18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两科。卷面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分,公共知识占3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2007年市教育局、人事局、财政局联合选招聘用到薄弱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岗位,笔试成绩计算办法参照往年的做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8月22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加分审核,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面试。笔试结束后,经复查合格,根据其报考学段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5的比例(由此产生的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进为整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依综合成绩,按其报考学段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合成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3、体检。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检对象。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教秘人[2004]5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审查。
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形成的缺额,在相应学段及学科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招聘考试的有关事项可登陆濉溪县政府网站(www.sxx.gov.cn)、濉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xrsrc.gov.cn)查询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1—6082716(县人才服务中心)
0561—6077671(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