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平武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平府发〔2006〕16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县级及乡镇直属事业单业40 名,教育系统55名,卫生系统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平武政务网pingwu.my.gov.cn、平武党政网公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1、2、3各岗位要求。
2.年龄:招聘范围为非在职人员的,报考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范围不限的,报考者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1、2、3)。
3.报考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4.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2、3。
5.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已被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条件
(一)报名时间:2012年4 月 5日至2012年 4月 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16—8829042)。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平武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须双面打印,在本公告附件4下载)。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单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报考者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科/人,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在无专业限制的岗位中,可征求报考者本人意愿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教育系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除招考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外,其余的笔试、面试均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