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利川市高中阶段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宣讲会/招聘会时间:2015-12-24 09:00
地点:西南大学圆顶报告厅
根据市编委下达的2016年招聘计划,决定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20名高中阶段教师,为此,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毛昌勇
副组长:谢国洲、谭忠、石帮恩
二、专项招聘计划
市一中9名、市五中7名、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5名(各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
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
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
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
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6年9月后仍在读的学生。
四、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到高校现场招聘时,在高校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按各高校公布的时间执行。
2.报名地点:相关高校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
到相关高校组织招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2016届毕业生需持身份证、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往届毕业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参加报名。每位毕业生限报1个岗位。
五、专项招聘方式
在相关高校现场集中受理报名,经资格审查后,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测试,实行双向选择。
六、纪律要求: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生活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参加应聘的考生也要遵守就业协议,诚实应聘。
附件:2016年利川市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利川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