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2016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等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需求缺口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大良顺峰小学于2010年9月正式启用,座落在风光秀丽的顺峰山公园旁,环境优美典雅,是政府为满足广大市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在顺德中心城区设立的一所高品质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4328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现有48个教学班。学校高起点办学,高速度发展,办学几年来学校曾被评为广东省规范化学校,广东省安全教育基地,顺德区先进学校,顺德区卫生工作先进单位,顺德区安全文明校园,顺德区绿色学校,顺德区安全学校,大良街道先进学校等。现将赴高校设点招聘科学优秀教师1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科学1人(物理、化学专业;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和2015年毕业生;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就业人员;社会在职人员(社会在职人员须具备干部身份)。区内公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符合《2016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的招聘基本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应聘人员进入http://portal.sdedu.net,点击“顺德区中小学公开招聘专栏”,选择“公开招聘报名”网上选择我校和岗位报名(上传电子版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网上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个人纸质应聘材料(纸质材料的右上角注明应聘学科)直接送至学校或将应聘材料邮寄到学校,于2015年12月30日前寄达(以签收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学校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锦上路顺峰小学;邮编528300。联系人:陈雪琼老师;电话:0757-29996823,0757-29996827、29996825、29996824。
应聘者需向学校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个人简介,除了对自己的履历进行介绍外,要注明特长、学业成绩、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张。
(2)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附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各类资格证、考试绩成单、获奖证书、户口本等复印件。
3、资格审查
2015年12月31日前,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信息及递交应聘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学校在报名截止后将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初试。初试名单在顺峰小学校园网“公告栏”栏目上公布,初试名单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布,复试名单于2016年1月3日前公布。
2.面试时间: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为确保公平、公正,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只作为一个筛选的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其中体育科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试后,初试合格者参加顺德区大良街道教育局组织的复试环节。
(1)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31日前(初试成绩由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应聘人员);
(2)复试时间:
2016年1月5日前(具体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并由学校专人负责电话通知入选复试者)
体育科的复试由大良街道教育局统筹进行(时间、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为准),详细见《2016年大良街道公办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可在大良教育网通知公告栏查询,网址http://dl.sdedu.net)。
3.面试地点:
语文科:顺峰小学
体育科: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后由学校专人负责电话通知体育科入选复试者。
4.面试形式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察等形式,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基本功和综合能力等。
5.面试评分: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6.面试成绩(即复试成绩)公布:(2016年1月6日前在顺峰小学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顺峰小学网址:http://dlsfxx.sdedu.net/index.html)
7.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岗位数(2n+1):1的比例{即笔试人选数=(招聘岗位数×2)+1}推荐人员参加笔试。若出现个别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面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推荐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教师招聘审批纸质材料,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然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干部人事调动手续,纳入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校教育事业编制。学校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区教育局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录用的,所缺岗位人员,是否依次递补,由招聘学校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经录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四、其他说明情况
(一)本公告如与《2016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二)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教师招聘考核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757-29996823、0757-29996822
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小学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