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满分100分。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和社区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政务中心专技1和城镇管理行政执法局专技3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文秘知识;其余岗位考试以岗位要求的学历水平为准,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本人档案。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报考教师岗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5、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县人社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
(2)用人单位在收到《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15日内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合同鉴证。
(3)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招聘为县级卫生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
(4)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5)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持《新绛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和试用期考核结果办理其人事、档案、编制等相关手续。
(6)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由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监察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公安局负责招聘期间的试题保密、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卫生、编办、财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新绛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新绛县人社局信息网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实施办法》由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4、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93
监督电话:运城市人社局 0359—2660316
新绛县监察局 0359—7530777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1、《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
2、《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3、《新绛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5、在编在岗人员报考介绍信(样本)
以上表样,请点击下载(A4纸打印)。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1、《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一览表》.rar
2、《新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