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选聘启事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隶属于中央民族大学,是实施少数民族基础教育的全日制寄宿制高中,是百年名校,也是北京市优质高中校之一。近年办学业绩年年攀高,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先后与海南陵水县政府、北京昌平区、丰台区、北京市教委、云南德宏州芒市等地合作办学建立分校和优质资源统筹校。为进一步充实附中校级领导班子力量,加强分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水平。现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和中央民族大学及附中公开选聘以下人员:
一、选聘岗位
拟公开选聘附中副校长(兼任分校校长或执行校长)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拥护党的民族政策,自觉地维护民族团结,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实践经验,敢承担责任,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全国较大中学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或任副校长5年及以上。年龄要求:至2015年6月30日,男同志未满50周岁、女同志未满45周岁;特别优秀的或聘用者,可以适当放宽。北京市户口优先聘用。
(三)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
三、实施方式
(一)按照自荐报名、业务考核、自荐演讲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聘任。
(二)对于无人自荐或自荐人中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适时再补充。
四、聘任程序
(一)个人自荐报名
凡是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者,均可报名自荐。有意应聘者先填写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荣誉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有效证件复印件,2016年3月30日前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附中校办。报名表可从中央民族大学附中网站上下载报名表或到附中校办、大学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办公室领取,填写完毕后于3月30日下午6:00前由本人直接交到附中办公室,外地人员可先提交电子版至附中校办邮箱mdfzxb@126.com,由附中校办统一交到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大学组织部干部管理办公室010-68932465,附中办公室电话010-68932088。
(二)资格审查
由大学组织部人事处和附中组成干部聘任工作组,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业务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业务考核。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教育思想和策略等。面试包括自荐演讲和专家提问。演讲的内容为自荐理由和主要工作设想,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专家评委对竞聘人员进行打分评价。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为业务考核成绩,并进行综合排名。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业务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按1:1.5的比例,由大学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大学组织部人事处和附中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六)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由大学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七)体格检查
校外拟聘人员根据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自行体检,提交体检报告。
(八)任前公示
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信息门户网、附中校园及网站对拟聘任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九)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选,由大学组织部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需办理调动者,由附中签订聘合同)。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为副处级领导干部或相当待遇,京外人员解决北京户口。
中央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