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教育局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5年12月2日上午9:30-10:30(宣讲)10:30-14: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1(宣讲)新勇中心【西】202(面试)
二、招聘简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科学、规范的招聘方式,将优秀人才选拔到该县高中工作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全县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该县高中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招聘范围、指标及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
拟从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师范类院校中招聘一批优秀毕业生。拟招聘岗位如下:
单位 |
拟 招 聘 学 科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合计 |
备注 | |
昌黎 一中 |
1 |
1 |
1 |
1 |
2 |
1 |
2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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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汇文二中 |
2 |
1 |
1 |
4 |
四、招聘基本条件:
要求应聘考生在校学习成绩优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初始学历为一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初始学历可放宽到二本。
五、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5年11月27日开始到相关院校统一向在校学生发布,12月2日公开招聘。
(二)报名。参考学生自带身份证、本人成绩单和个人简历到指定考试场地报名。
六、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选拔。面试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常规问题交流,对学生的教学素养及整体素质进行初步测试;试讲由评委组共同制定题目,考生按学科岗位分组试讲,时间为8-10分钟。
七、评分及录取原则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相关学校教师组成评委组,评委组不少于5人,负责对应聘学生的测试和评分工作。所有参聘学生以评分分值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录取时按照考生最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昌黎县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八、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全部县财政开支,人事关系暂实行人事代理,待有编制后统一入编。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靖
电话:13323288266
0335-203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