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考、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考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察,择优录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为全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招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平、公正、平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计划招考录用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招考计划
(一)县直高中教师60名,招考计划按学科分配:语文教师9名、数学教师9名、英语教师9名、物理教师5名、化学教师5名、生物教师6名、政治教师4名、历史教师4名、地理教师5名、美术教师4名。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60名。
(三)专项招考中小学工作人员计划按报考人数的1.5:1下达。
1、2009年以前我县教育系统遗留问题涉及人员;
2、1998年入学、2001年毕业尚未就业的郸城籍中师生;
3、1996年、1997年入学、2000年、2001年毕业尚未就业的郸城籍中专生。
四、招考对象 、条件、考场设置及计分办法
㈠中小学教师招考对象和条件
1、农村小学教师
①普通类全日制中专以上学校毕业的未就业学生;
②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2011年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除外);
③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④普通专科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郸城县籍或郸城县籍生源的毕业生。
2、县直高中教师
①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以上毕业未就业的学生;
②具有中学教师资格(2011年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除外);
③按专业学科分类报考;
④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中小学工作人员招考对象和条件
1、农村中小学工作人员
①县政府委培的师资班毕业生和2000年缓分的师范生。
②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根据原周口地区行署文件精神,为教育系统委培的“3+2”师资专科班毕业生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③2001年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④2003年以前教育部门为一高、二高、三高招聘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⑤1998年入学,2001年毕业尚未就业的中师生(以登记名单为准);
⑥1996年、1997年入学,2000年、2001年毕业尚未就业的中专生(以登记名单为准);
⑦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与工作相适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精神性疾病。
4、具有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5、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农村中小学和县直高中工作,并能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参加违规上访,聚众闹事的。
3、因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案的。
4、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含“特岗计划”录用教师)。
(五)考场设置和计分办法
本次招教考试采取分类招考、分类设场和分类计分的办法。
五、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及信息
1、时间安排:2011年8月3日—10日
2、工作任务:根据本方案制定招考公告,发布招考信息。公告和信息在电视台等有关媒体发布,并在有关场所张贴。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安排:2011年8月6日—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2、报名要求:
①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参加考试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②按报名类别填写《郸城县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采集报名信息。
③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
县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8月17日—8月19日
5、报名地点:郸城县职业中专就业服务大厅。
6、报考费用:每人120元(不含体检费)。
(三)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美术岗位的,参加文科考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3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①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工作人员考卷为两卷。第Ⅰ卷是专业知识卷,考语文、数学、外语,满分70分,考题以中师教材内容为基础,适当向专科教材延伸,考试时间90分钟;第Ⅱ卷是综合卷,满分30分,考题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等知识,考试时间60分钟。
②高中教师和工作人员分文、理两科考试,考卷为两卷。第Ⅰ卷是专业知识卷,满分70分,分文、理两科,文科考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考题为大学本科教材内容,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成绩统计时,报考岗位专业成绩加倍计算;第Ⅱ卷是综合卷,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等知识。满分3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③符合招考学科的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该科考生最高分计算。
④参加报名的国家西部计划、我省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试合格的毕业生、在我县服务的“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2年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按省、市政策和郸城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执行。
⑤笔试现场录像,采集指纹,重点核对准考证、座次表等。
3、面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高中教师1:2比例(研究生进入面试不受1:2限制),其它人员分层次、学科,按拟录取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②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工作人员采取演讲答辩、高中教师和工作人员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面试。
③面试实行量化计分制,满分为100分。各项的分值以《面试评分细则》为准。
④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从外地聘请教育专 家组成评委会,按学科分成若干小组,现场打分,当场亮分。
⑤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面试现场设监督员和观察员,实施全程监督,现场录像。
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布)。
⑦考试总成绩: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高中教师和工作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考核及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指标,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按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
5.公示与审批
1、对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公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培训上岗,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上岗后纳入教育事业编制,办理有关编制、人事及工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