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贵州省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计划:106名。
(二)招聘职位详见《仁怀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9年7月30日至1997年7月30日出生),户籍不限。
4.具备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时间及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12月4日至7日,大型招聘会。
五、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者在附件1中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1份。
2.应届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往届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学位证,有工作单位的同时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获得的辅助资质证书(第二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全国大学英语过级成绩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和获奖证书(国家奖学金证书、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复印件1份。同时查验所交证件原件。
3.带近期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次招聘不收费。
(二)资格条件审查和考核对象的确定
招聘工作组对应聘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沟通交流、奖励和辅助资质证书情况在3:1比例范围内确定职位考核对象。
(三)考核
1.考核方式采用现场上课、说课、教学探讨、沟通交流或到校试讲等形式进行考核,具体方式由招聘工作组确定,同一职位须采取同一方式。
2.招聘工作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签约对象。
3.与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协议书中约定:受聘列编后需在仁怀市内服务3年以上方可流出仁怀市外,否则,向教育主管部门交违约金3万元。
(四)体检
签约对象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考办组织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年2月>)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由招聘学校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递补。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考办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由复检小组人员和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复检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先垫付,纪检部门根据复检情况明确责任。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考办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应届毕业生根据毕业鉴定意见确定考察结果,同时,在2015年8月10日前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完整的学历档案;往届毕业生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婚姻状况或计生证明;
2.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实表现和违纪违规情况证明;
3.完整的学历(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
8.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规定的时限内未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仁怀市人社局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1.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考职位或同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由考生在招聘单位提供的聘用岗位中选择聘用岗位,具体聘用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和《仁怀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岗位分解表》(附件2)。
2.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仁怀市人社局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仁怀市人社局鉴证。
3.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由聘用单位报仁怀市人社局备案。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并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招聘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八、优惠政策
受聘列编人员在学校无法提供周转房时每人按月发放500元的房租补贴,发放期限3年,若3年内已购房居住的,从居住之日起停发房租补贴;在仁怀完成9年服务享受10万元的购房补贴,否则,全额退还所得购房补贴本金。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裁决。
咨询电话:0852-2231938(仁怀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852-2235722(仁怀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23583
附件:
附件一:仁怀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职位表11.13.rar
附件二:仁怀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岗位分解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