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复检结果及递补体检的公告
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6月24日共有6名考生参加了集中进行的复检。至此,广安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首轮体检已经结束,现将复检结果及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检结果
参加复检6人,合格6人,具体复检结果见附件1。
二、递补体检
(一)递补体检人员
按照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首次体检有14名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现确定递补体检人员14名(见附件2)
(二)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卫计委、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递补体检报名
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进行递补体检报名,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证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 (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五楼)报名,并做好体检的相关准备工作,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递补体检时间
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进行递补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证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准时到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门厅处(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设路26号)报到并预交体检费400元(多退少补,以实际额为准),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当天上午7:00后到体检报到处(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门厅)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五)递补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4.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5.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6.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7.因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相应调减、取消录用名额。
咨询电话:广安区人社局 0826—2226499
广安区教科体局 0826—2248433
附件1:广安区2015年公开招聘招聘教师复检人员结果名单
附件2:广安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2015年7月1日
附件1:广安区2015年公开招聘招聘教师复检人员结果名单.rar
附件2:广安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递补体检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