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工作操作细则》文件精神,望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由望城区教育局负责,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受理对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进行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1.户口在望城区的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条件的应、往届大专、本科、硕士毕业生;
2.已取得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考双科合格证、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含二级乙等)。
二、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由本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上下载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望城区人民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30日。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下载打印)。该表由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加盖公章。
5.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湖南省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7.申请人标准一寸照片2张,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
三、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户籍在望城区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确定为望城区教育局。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并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地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版)。申请人需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两份。
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10月30日
2.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相关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望城区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起止日期为:11月3日—11月4日
3.专家审查
我区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教),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测试地点设在望城区教研培训装备中心,测试时间见测试通知单。
4.颁发证书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时到望城区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发放时间:11月16日—11月17日
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