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侨中学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
广东华侨中学历史悠久,前身为四邑华侨中学,于1930年创建,后因战乱停办。1946年由台山、新会、开平、恩平等地爱国华侨集资复办,选址在当年的“台山会馆”(今广州起义路158号广东华侨中学图书馆)。1950年政府接管后更名为“广东华侨中学”。学校是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广州市基础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基地、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唯一“侨”字号完全中学,也是全省唯一以“广东”冠名的华侨中学。
古色古香的起义路校区图书馆(原台山会馆)
广东华侨中学建校85年来,始终秉承“爱国、正直、奋发、图强”的校训,自强不息、砥砺前行;始终坚持“侨”字特色、培植“侨”字优势,抢抓机遇、科学发展;半个多世纪厚德博学,德渥群芳,赢得海内外广泛赞誉,为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雄伟的金沙洲校区钟楼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华侨中学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28名。
一、招聘地点、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地点分别设在广州市和武汉大学,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6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具体要求如下表:
招聘岗位 |
学历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身份 |
资格条件 |
备注 |
招聘地点 | |
本 科 |
研究生 | ||||||
语文教师 |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
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 |
1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与应聘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的,也符合要求。 |
武汉大学 |
数学教师 |
数学与应用数学(B070101) |
基础数学(A07010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070103)应用数学(A070104) |
3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毕业生。 | ||
英语教师 |
英语(B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 |
2 |
应届生 |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2、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3、英语翻译类专业的本科、研究生考生,视为符合英语教师职位的专业要求。 | ||
政治教师 |
|
哲学(A0101)政治经济学(A020101),政治学(A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 |
1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本科阶段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毕业。 | ||
地理教师 |
地理科学类(B0707) |
天文学(A0704),地理学(A0705)大气科学(A0706),地质学(A0709) |
1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物理教师 |
物理学类(B0702) |
物理学(A0702) |
2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化学教师 |
化学类(B0703) |
化学(A0703) |
1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生物教师 |
生物科学类(B0704) |
生物学(A0710) |
2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本科学历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毕业生 | ||
体育教师 |
体育教育(B040201) 运动训练(B040202) |
体育学(A0403) |
2 |
应届生 |
须为足球、田径、羽毛球、乒乓球或跆拳道专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美术教师 |
绘画(B050404),美术学(B050406),艺术设计学(B050407),艺术设计(B050408),书法学(B050425),中国画(B050429) |
美术学(A1304) |
1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语文教师 |
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
中国语言文学(A0501),新闻传播学(A0503)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1、若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一致,须至少有一学历专业符合招聘专业条件。2、应聘教师职位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与应聘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的,也符合要求。 |
广东华侨中学(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158号) |
数学教师 |
数学与应用数学(B070101) |
基础数学(A07010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070103),应用数学(A070104) |
2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毕业生。 | ||
英语教师 |
英语(B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 |
2 |
不限 |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2.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3、英语翻译类专业的本科、研究生考生,视为符合英语教师职位的专业要求。 | ||
音乐教师 |
音乐学(B05040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B050402),音乐表演(B050403) |
音乐学(A130201) |
1 |
不限 |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2、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管弦乐团指挥。 | ||
化学实验员 |
化学类(B0703) |
化学(A0703) |
1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生物实验员 |
生物科学类(B0704) |
生物学(A0710) |
1 |
应届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校医 |
预防医学(B100201),临床医学(B100301) |
临床医学(A100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社会人员须具有临床医师资格证。 |
| |
档案员 |
档案学(B110502) |
档案学(A120503)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
办公室职员 |
人力资源管理(B110205),旅游管理(B110206),行政管理(B110301),公共事业管理(B110302),劳动与社会保障(B110303),公共关系学(B110305),公共政策学(B110307),公共管理(B110309),劳动关系(B110314) |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旅游管理(A120203),行政管理(A120401),社会保障(A120404)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 |
总务处职员 |
不限 |
不限 |
1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
负责物业管理、工程改造等工作,能值夜班。 |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各岗位具体要求见上表
1.应届本科生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10月17日至1997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6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2.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即2014年10月17日后毕业)的,视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3.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6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以及应聘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人员,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语文教师职位的应聘者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其他教师职位的应聘者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5.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核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武汉大学考点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及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报考者于2015年10月17日9:00时至15:00时止,到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体育馆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须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资格核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1)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如通过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在报考信息系统上绑定该考生身份证号到该考生应聘的岗位。
注意事项: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参加,不可他人代报;已绑定职位的考生如想更换单位(岗位),可先到指定地点解除绑定一次,再重新进行岗位系统绑定;每位考生最终只可报一个岗位。
(2)2015年10月22日至29日登录报考信息系统,根据系统指引完成报名确认。
(3)2015年11月1日至10日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确认系统,打印准考证。
(4)2015年10月15日晚在华中师范大学10号楼多媒体报告厅以及16日晚在武汉大学将分别举行宣讲会,报考者可自行前往。
2、广州市考点
(1)网上填报资料:预计11月下旬,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个别紧缺岗位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武汉大学考点预计11月下旬(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广州市考点预计12月上旬(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4.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5.武汉大学考点: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广州市考点: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核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有进入资格核查范围人选放弃资格核查,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核查。
6.符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广州市考点的资格核查
1.资格核查时间:预计在1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另行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资格核查地点:详见招聘职位表招聘地点。
3.参加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资格复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2)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在职人员还需在资格核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核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核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核查,将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核查。
6.资格核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武汉大学考点的面试时间为笔试次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为武汉大学;广州市考点的面试预计在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形式为试教(或说课)、面谈等。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
3.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广州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武汉大学考点面试后次日,招聘单位在武汉大学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广州考点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gzed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顺利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2.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3.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教育局,以广州市教育局的招聘公告为准。
学校地址:
起义路校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起义路158号
金沙洲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金沙洲善贤路1号
官方网站:http://www.gdqz.com
联系电话:020-8331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