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教人[2014]4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登封市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登封市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拟申请其它教师资格者必须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理论考试报名
(1)要求非师范类报考人员通过登录“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zzteacher.com/jszg),按照网报要求,自行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确认、办理报考手续。(地址:北大学城郑州师范学院西校区,英才街与文化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和2013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
(1)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及2013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无需网报和缴费,要求7月8日、7月9日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确认。
(2)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2013年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要求7月3日至7月20日到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二)体检阶段
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为了避免耽误你的宝贵时间复印件必须是B5纸)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个工作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20日。现场确认、办理报考手续时间:7月14日—25日,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彩照和40元考试费。现场确认地点: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自行关注郑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网站)。
(二)登封市报名时间:7月3日—20日,地点: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2013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师范类还要带学籍表。
(三)体检、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进度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2月底完成。
咨询电话:62830937、62882903
附件:登封市2014年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日程安排.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