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各县(市、区)教体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79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平顶山市辖区内(含汝州市),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另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三)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5〕90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2014年河南省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可凭合格证原件直接参加2015年省考面试,待面试合格后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9月25日8:00至10月12日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申报。
(二)体检
体检时间:10月13日上午8:30。
体检地点:(详见附件)。
体检时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及一寸彩色照片两张,空腹前去指定地点体检。
(三)提交材料
申请人于10月20日9:00至17:00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详见附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打印)一份。
(6)《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4年教育理论省考合格人员提供)。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一张(所交照片必须与“国网”提交的照片相一致)。
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和学校招生审批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四)面试
2014年河南省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须参加2015年省考面试。面试由平顶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具体面试的详细通知,请于10月底关注平顶山市教育局网站、平顶山市教师资格网。
(五)审查材料及认定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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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览表
平顶山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