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台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从3月下旬开始开展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
时 间 |
对象 |
说明 | ||
网上 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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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 ||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非师范类毕业须已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 ||||
现场 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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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人 |
带齐申请材料,到教育局四楼人事科(二)办理审核手续 | ||
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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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请人 |
空腹,带体检费、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 | ||
能力测试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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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 |
测试地点:临海市回浦实验小学(高中、中职、实习指导师的认定能力测试详见台州教育网有关通知) |
具体通知详见临海教育网 |
笔试 |
下午14:30 |
非相关专业申请人 |
未参加全国统考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毕业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教育局一楼) | ||
审批 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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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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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临海市的人员;户口不在临海市,但人事档案挂靠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网报后打印,并需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再上交。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证明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中确定不了是否师范类的必须复印大学读书期间的成绩);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省取得普通话证书,需到台州市教育局1104办公室确认合格后,方可到我局认定机构办理);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原件和复印件,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9)与网上报名相同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张(2份申请表中各贴1张、办证1张、体检表中贴1张)。
五、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2012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和带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只点“保存注册信息”,表示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要等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才可返回详细信息页面);
3、信息要填满填对,并牢记密码和报名号等;
4、如实填写所有的报名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5、“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所有申请人均选择“临海市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
★6、“认定机构”的选择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2)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五、咨询地点和咨询电话
临海市高埠路2号 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85311962。
附:2012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二○
2012年上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1、网上申报
(1)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于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于
(2)网上注册---阅读“申报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已阅读并完全同意”---下一步……;
(3)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详细身份信息(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填写);
(4)选择认定机构。申请人须严格按规定, 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城市为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申请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申请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5)选择现场确认点-----临海市教育局;
(6)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填写申请材料(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还需填写身份信息);
(7)上传照片。上传与能力测试报名(交到认定机构)相同的蓝底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
(8)打印申请材料。点击页面右侧的“在线打印”或“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因保管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人于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户口本或人事档案证明、学历证书、身份证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统考合格证或《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张等(详见公告“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3、体检
4、能力测试
(1)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申请人(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在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应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费每人280元(浙价费[2009]46号文件,含非相近学科专业知识测试)。
(2)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学科不对口不相近的申请人需参加所申请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测试合格后按规定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认定机构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与认定的结论。
6、公布认定结果、打印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批,获批准后在临海教育网公布认定结果并打印证书。
7、领证
临海市申请教师资格责任科室:临海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人事科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现场确认、领证和咨询地点:
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联系电话: 85311962、8531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