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业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商业学校创建于1960年,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示范校,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主要承担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及培训等工作。因教育教学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
名。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除心理、宣传专业岗位外,其他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和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 |
人数 |
具体条件 |
数学教师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英语六级及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 2.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语文教师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英语六级及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 2. 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二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电子商务教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英语六级及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 2.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国际贸易教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英语六级及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 2.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计算机教师 |
3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较好的影视创意设计及后期制作能力,会MAYA、AE等进行三维动画制作及影视后期特效制作。 3. 相关专业毕业,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强,具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经历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
心理教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 2.相关专业毕业, 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心理咨询师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
宣传(档案)教师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 2.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保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会计教师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 2.相关专业毕业,能用中英双语教授专业课程,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21世纪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请将《上海市商业学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后供下载打印)、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zhx305@126.com或将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商业学校行政办公室,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10月5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交递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的,在验明材料原件的前提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影视后期制作和企业工作经历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者笔试成绩酌情加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可以以考核方式进入面试程序。
4、体检和考核
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并由学校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予以考核。
5、公示和聘用
经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择优原则和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56037030
电子邮箱:wzhx305@126.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1458号
邮 编:200072
监督电话:231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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