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2015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教资[2014]7号、教资[2015]2号和市教育局阜教人[2015]47号通知要求,现就我县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我县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请向阜阳市教育局申请。
2.认定对象。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或2014年2月之前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单科合格证书,另一科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3)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4)符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2015]33号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特岗教师。
认定对象中,(1)为国考人员,(2)(3)(4)为非国考人员;国考人员申请认定学科须与面试学科一致,非国考人员申请认定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我县户籍。户籍不在本县但系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也可持乡镇中心学校在编证明在我县申报。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参加国考人员应具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9月17日-9月22日,临泉教育网发布公告,通知下发各乡镇中心学校。
9月23日-9月3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9月24日-10月7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
10月8日-10月10日,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校交验申报材料。
10月12日-10月14日,现场确认(行政服务中心、城关镇第一中心学校)。
非国考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临泉教育网发布的测试公告为准。
四、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国考人员在上述网上报名时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非国考人员在上述网上报名时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报名前请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版照片(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2、集中体检。
申请人员从临泉教育网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有专门体检项目),填写粘贴照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按上述排定日程到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门珍部南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带回随同其他必备材料一起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校交验申报材料(注意:体检必须使用临泉教育网所下载的体检表)。
3.交验申报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报人员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交验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后,正反两面按页序复印到一张A3纸上,对折即可)。
(2)《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由工作单位(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第8栏有无犯罪记录栏必须由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填写鉴定并盖章。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县户籍的在编在岗、特岗教师还须提供所在乡镇中心校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临泉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尽量提供准考证或报名缴费收据等佐证材料。
(7)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不能查到成绩的可通过提供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等材料佐证;特岗教师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1寸彩色清晰照片7张(其中2张请预先贴在个人申请表上,1张贴在体检表上,4张交给乡镇中心校具办人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和申报类别、学科。
上述申报材料需统一装在材料袋内,一人一档,材料袋自备(封面可在临泉教育网下载打印,粘贴在材料袋正面)。
4.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户籍在城关镇的申报人员直接到城关镇第一中心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余申报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中心校具办人员带队,统一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10月12日-10月14日。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14日17:30关停,请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通知申报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由具办人带队按时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日程附后。
(2)确认地点:
①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地址:县工业园区建设路西好迪产业园D幢二楼第三厅。联系电话:6516287。
②城关镇第一中心校地址:原阜临小学西大门(步行街北入口路东)三楼。联系电话:5391985。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同上。要求每人一档,乡镇中心校统一样式,整理规范。
现场确认结束后,由乡镇中心校具办人带齐申请人员相关证件,统一到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结束后,各类证件原件当场退还。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非国考申报者现场确认成功后请及时关注临泉教育网相关信息,查看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初步定于10月17日)。县教育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国考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查,提出审查意见。
6.资格认定。
根据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认定结果将及时在临泉教育网公布。
7.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及时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届时将在临泉教育网发布通知。
教师资格证件遗失补办,统一安排在每年的12月份进行,办理前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在《阜阳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办理时的认定材料(毕业证、普通话证等),遗失声明满1个月后,补发证件。
附件:1、《临泉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日程》
2、《临泉县申请各类教师资格人员逐人登记表》
3、《申报教师资格须知》(公示件)
4、《临泉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排查情况登记表》
5、《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请点击下载
临泉县教育局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