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湖州市2015年下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报名事项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2015年下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于9月16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户籍在本市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在本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持有大学本科学历文凭;
(二)须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申请汉语言类学科须达到二甲水平);
(三)省考申请人须持有我省组织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2010年下半年及以后取得的合格证书有效);
(四)国考申请人须持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2年下半年及以后取得的考试合格证明有效)。
二、网上报名方法与步骤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注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简称“国考”合格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简称“省考”合格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国考”合格申请人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注册”进入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使用)。申请人若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找回密码”的功能,重新获得登录密码,系统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密码发给申请人,因此要求申请人在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
2.阅读“申请人必读”和“网上申报协议”。同意“网上申报协议”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填写好身份信息,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其中,认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
4.选择“现场确认点”。向我局报名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点应选择“湖州市教育局”。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填报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国考合格申请人填写的学科要与“国考”合格证明上的学科(专业)一致;填写本人简历时,应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至现在,要保持时间的连续性。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验证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下载申请材料”,可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成4页)。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右侧“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自行打印《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请用A4纸打印)和体检表(请用A4纸打印成1页)。
10.阅读、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省考”合格申请人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后,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登录查询使用)。申请人若忘记密码时,可以通过“找回密码”的功能,重新获得登录密码,系统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密码发给申请人,因此要求申请人在网报时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其他步骤同“国考”合格申请人。
三、网上报名时限
网报时间:2015年9月16日—10月2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网络管理系统将于10月26日17:00关闭,故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5日—2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二)现场确认地点:湖州市吉山北路6号二号楼1楼(公交1路、2路、9路至吉北小区站下)。
(三)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学、心理学省统考合格证书原件或“国考”合格证明原件;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2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贴在一式两份的个人申请表照片栏上,1张贴在体检表上,1张为制作证书备用);
9.交费。按照浙价费〔2009〕46号文件规定,“省考”合格申请人员需交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每人280元。
五、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片),时间安排在11月1日前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能力测试
“省考”合格申请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初定在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在12月上旬登录“湖州教育网”,在公告栏中查看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
联系人:吴老师,咨询电话:0572-2398588
湖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