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淳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2.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为淳安县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含2011年下半年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合格证明人员)。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县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3月30日—4月6日,各申请人登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4月10、11日,各申请人必须在淳安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千岛湖镇炉峰路实验小学后面4楼,联系电话:24818556)办理材料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4月13日,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4月19、20日,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复审并接受申请。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面试时间为5月11日。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面试、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淳安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dhedu.net/index.aspx)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面试的告知时间在5月1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6月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淳安教育信息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淳安县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4.我县各高中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初审,合格后由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结果的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http://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5月15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6月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城域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5.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网“网上办事”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
淳安县教育局
2012年3月20日
附件: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流程
①材料初审:4月10、11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随带相关材料(下附清单)至现场确认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体检。
②4月13日由确认点统一组织体检。
③材料复审、接受申请:4月19、20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缴纳考试费用(随带补充材料)。
(2)现场确认地点(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地址:千岛湖镇炉峰路实验小学后面4楼,电话:24818556)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一)、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携带资料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②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并在规定的地方贴好照片);
④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⑤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在规定的地方贴好照片);
⑥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一张在照片的一角沾点胶水,粘在申请表的左上角,不要全部粘牢以不掉下为准)。
(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员携带资料
(1)非师范类毕业生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书(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5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②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并在规定的地方贴好照片);
④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⑤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在规定的地方贴好照片);
⑥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一张在照片的一角沾点胶水,粘在申请表的左上角,不要全部粘牢以不掉下为准)。
(2)师范类毕业生:
①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②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师范生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③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并在规定的
地方贴好照片);
⑤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⑥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在规定的地方贴好照片);
⑦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
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五、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确认点体检前一天。
六、所提供表格、复印件材料纸张规格为A4大小。
七、网上申请时请注意:如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在淳安县人才中心的,则单位填淳安县人才开发中心,地址为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电话64819979;如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在淳安县教育局的,则单位填淳安县教育局,地址为千岛湖镇新后安北路46号,电话64812695;如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在杭州等外地的请查询后填写正确。
八、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由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加盖公章。
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