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江南实验学校、杭州高新实验学校(筹)等2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26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2家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即公办教师)。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单位2012年3月份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1、2012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对2011、2012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至27日(9:0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和体检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2012届毕业生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3)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011、2012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1.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凡被录用者,报到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7702530(工作日)。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单位2012年3月份招聘计划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