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15年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鄂托克旗2015年教师招聘工作,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67)及《鄂尔多斯市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面试工作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287)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面试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二、面试对象
(一)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鄂托克旗考区各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并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入围面试的考生。
(二)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考生本人提出放弃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8月31日中小学各学科面试;9月1日-2日蒙汉授幼儿园教师面试。
(二)面试地点:鄂托克旗高级中学后教学楼
四、面试方式
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报考蒙古语授课的考生,必须使用蒙古语试讲;汉语授课的考生必须用汉语试讲。参加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面试者均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即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采取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实际面试时,考生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
五、面试内容
(一)中小学教师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分为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70分、时限15分钟)和说课(分值30分、时限5分钟),备课所用教材均由备课室提供,考生不得随带任何资料、稿纸和笔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90分钟,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初中体育(足球)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足球基本功测试(分值30分)、比赛实战整体表现(分值30分)和规定时间(40分钟)撰写带队训练计划(分值40分);小学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为专项技能测试(分值40分)和模拟课堂教学展示(分值60分、时限15分钟)。
(二)幼儿教师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为即兴演讲(分值20分,时限3分钟)、边弹边唱(分值40分,时限4分钟。钢琴由备考室准备,其余乐器自备)、舞蹈(分值30分,时限5分钟,考生自选自备舞蹈曲目及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考生需提前录入在统一格式为“MP3”或“WAV”的光盘上)和简笔画(分值10分,时限15分钟,绘画纸张由备课室提供,其余工具自备),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考生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持“过期身份证”或丢失身份证者,必须在考前持公安部门户籍证明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考生资格复审时由人社局、教体局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进入指定候考室集中,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须按照抽签顺序在规定的时间依次进入备课(考)室。
(二)面试对象从候考室--备课(考)室--面试室时,必须按照联络员要求依次进入。面试时,考生只能告知考官面试顺序号码,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为避免影响考生面试时的思路,考官中间不提醒考生剩余时间,由考生自行把握,用时超出要求时限的,由监察员及时宣布终止。
(三)记分员在考场监察员的监督下,进行统分并签字,送交主考官宣布成绩。
(四)在下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上一位考生成绩。面试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后在联络员引导下退出考场,并自行迅速离开考点。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期间,所有考生及工作人员应遵守封闭规定,关掉所有通讯工具,将通讯工具集中保管,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处理其他事务。
(二)所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工作规则和纪律,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舞弊及违反考试工作规则和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三年内不得报考鄂托克旗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鄂托克旗人社局、教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