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
按照《2015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和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2015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统一确定为37分。
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且高于或等于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最低分数(详见附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招聘主管机关将电话通知递补,请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照《简章》及《2015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简章》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
莱阳市教育体育局(莱阳市梅花街57号)院内平房会议室
(三)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缴完费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本人未在当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
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第21条,除笔试准考证、《莱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莱阳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与笔试资格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及《应聘须知》办理。
咨询电话:0535-7269935
附件:
2015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最低分数.xls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0日
2015年莱阳市教育类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最低分数.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