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和面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2015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向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须提供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须在2015年7月8日之前落户)、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夫妻双方一方户籍为陵城区范围内的需提供陵城区户口簿(须在2015年7月8日之前落户)、双方二人的结婚证(须在2015年7月8日之前登记)。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县市区的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他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7月8日之前取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除出具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须在2015年7月8日之前落户)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70元的考务费(自备零钱),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试。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面试均划定7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综合类采用通用能力面试的形式进行;卫生类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将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命题,侧重专业知识;教育类采用面试(说课)的形式进行,将根据岗位学科进行命题。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地点:德州市陵城区人社局四楼东会议室(南环西路462号,原质监局)
教育类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12日—8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综合、卫生类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14日—8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附件:1、学历电子注册表获取方式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