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椒县教师选调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内学校学生数不断增加。为解决县城学校教师不足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从农村学校选调100名教师进城任教。为保证选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组织
为加强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椒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二、选调岗位
本次县城学校选调教师学科岗位共100个,其中初中、小学各50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附件1。
三、参试教师资格条件
参加考试的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农村学校在编教师,且在农村任教8年(含8年)以上。
(二)事业心和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认真。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五)初中岗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城内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参加本次选调考试(工资关系在农村学校的教师除外);目前正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调查的教师,不具备选调资格。
四、实施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公告。
于8月25日起在县教育局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发布选调工作。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8月26日—8月27日;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8号楼11号会议室(五楼);咨询电话:0550-5035204。
3、报名所提供的材料:
(1)递交本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表中需写明出生年月、任教时间、何年何月何校何专业毕业、学历、现任教何年级何学科。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表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4张。
4、相关要求
(1)报名的岗位与本人的任教学科要一致,中学教师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2)对报考的教师,县教育局将在全椒教育网进行公示。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若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无符合条件的教师选择该岗位,对出现的空缺岗位进行相应核减。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考试时间: 8月30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及内容:考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的知识和能力。卷面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加分因素:
(1)获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的加5分;
(2)获滁州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的加3分;
(3)获滁州市级“骨干教师”的加2分;
(4)近五年内,获市级优秀班主任的加2分;获县级优秀班主任的加1分。
(5)工作满8年以上的每增加5年加1分。
1—4项中,若有多个加分事项的,按最高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加分证件发证时间期限截止8月27日。
(四)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教师的岗位数和报考人员的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分数高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分数均相同的,按教龄长短排序)。本着自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本人选择任教学校。
拟选调的教师公示后,经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所在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同意报考。
(二)对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严格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5011485;县人社局5039669;县教体局5036928。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