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学校、幼儿园和其他事业单位面向本市中师及以上学历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和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81个单位298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国家计划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
5、中小学、职业学校师资须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师资须达到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及以上学历;
6、初高中、职业学校师资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7、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2012年3月21日。
2、报名地点:房山区教委人事科107房间。
3、报名所需材料:个人自荐书,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师范专业证明(盖教务处章),户口本、身份证,其他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2011年师范类毕业生应携带派遣证和毕业证书。
4、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填报《房山区教委2012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进行,分为业务考核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业务考核70分,合格分数线40分;面试满分30分,择优录用。
⑴业务考核: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指定说课内容,接受业务考核人员按序提前30分钟抽取课题,并在独立的准备室内准备,提交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学科特色。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学生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业务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提出与本岗位、本行业、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10分钟。
评分:业务考核组成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在测评表上逐项打分,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核分。
⑵面试:面试采取供需双选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由教委组织的双选会。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由用人单位确定初选人选,报教委人事科。
业务考核和面试时间将在房山教委信息网上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学校招聘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和房山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联系电话:010-89353415监督电话:010-89366912
附件:房山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