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
面试时间:
(1)农村小学学前幼儿教师:2015年9月19日;
(2)农村小学教师:2015年9月2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蓝山政府网和蓝山教育信息网公告)。
农村小学学前幼儿教师面试内容:
(1)内容一(8分钟,分值40分)
①抽取幼儿教材课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说课稿进行说课(5分钟,分值20分)。
②讲幼儿故事:内容自定(3分钟,分值20分)。
(2)内容二(8分钟,分值40分)
①视唱简谱:抽取一简谱,清唱(2分钟,分值10分)
②弹唱:抽取简谱自弹(键盘乐器)自唱一首歌(3分钟,分值10分)
③舞蹈:自选幼儿舞蹈舞曲,U盘自备(3分钟,分值20分)
(3)内容三(10分钟,分值20分)
命题简笔画(10分钟,分值20分)
农村小学教师试教内容:
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10分钟微课,分值10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考察及资格复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蓝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蓝山教育信息网公示,同时在蓝山教育局张榜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县教育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3、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五年,否则不予调动和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三年内不得申请县内岗位调整。
十、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999093(县纪委执法室)
附件:
1、蓝山县2015年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2、蓝山县2015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蓝山县人社局
蓝山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8日
蓝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