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及市级机关幼儿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泰委发〔2005〕87号)、《泰兴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泰政发〔2005〕87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1.招聘对象
(1)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现行政区划,下同)生源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2)未在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市生源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3)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或国家"211工程"院校)。
(4)2011届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仅限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岗位)。
2.招聘岗位及名额(见《泰兴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安排表》)
3.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泰兴中等专业学校相应专业课教师岗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通用;取得某一等级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校岗位。
(3)报考江苏省泰兴中学、江苏省黄桥中学、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相关岗位必须是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生源地不限;报考其他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本市生源。
(4)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考生应为特殊教育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学科类别不限。
(5)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泰兴市人才市场(泰兴市济川南路8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生源地证明(在高校学习期间,户口未迁至高校的则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至高校的则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在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2010届毕业生,如已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则须提供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的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及人事代理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4张。
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证件,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5.选择报考学科,填写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科。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幼儿园不分学科),报考人员对自己所报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名费用:笔试费100元。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考生,城镇的凭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的凭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1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市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时间:2011年7月17日。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由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笔答和上机操作,分值各占50\%。职高专业课考试内容分别为:建筑施工专业考《建筑施工》,工程造价专业考《建筑工程预算》,机械制造专业考《机械基础》。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笔试形式为闭卷,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同场分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2011年7月19日前公布。
(三)确定面试人选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分别按各学科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和学前教育专业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计算面试人选数时,招聘计划数不足5人的学科按进1法保留整数,招聘计划数超过5人的学科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报名人数不足规定面试比例的学科,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面试人数,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该学科最高笔试成绩60\%的,为笔试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出现考生成绩在起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
面试起分线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于2011年7月23日公布。
(四)资格复核
面试人选于2011年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到市教育局接受资格复核,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复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接受资格复核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因考生放弃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学科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于2011年7月26日举行。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说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和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说课时间15分钟,考生提前1小时按指定的内容独立备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和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由评委现场确定。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各学科面试评委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纪检员、计分员在评委给出的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有效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现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时,如出现总成绩在起分线上相同的情况,实行同分跟进,增设招聘岗位,并在选岗前公布。
体检人选名单于2011年7月27日前公布。
体检执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人选于2011年7月28日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教育局领取体检通知书。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学科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选岗与签约
1.体检合格人员于2011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
2.市教育局于2011年8月8日组织选岗。选岗必须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填报志愿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学科选岗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所有选岗人员必须于2011年8月8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处理。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选定岗位的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八)聘用
市教育局对选岗人员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泰兴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办理聘用手续,选定泰兴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二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及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23-87728130、87728131
举报电话:市纪委0523-87614410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523-87728168
考试成绩等事项公布方式:泰兴人才网(www.txjob.com.cn)、泰兴教育网(www.jstxedu.net)、泰兴市教育局政务公示栏。
泰兴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安排表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