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省政府《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岗位名额
(一)招聘对象
2010年及以后毕业未在泰兴市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报考人员需为泰兴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泰兴市户籍。下列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
4.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泰兴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除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种类某学科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种类本学科及其以下种类相同学科的教学岗位。
6.师范类综合理科、科学、生物等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岗位。
7.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岗位名额
各学校招聘岗位见《泰兴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新闻媒体、信息发布指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泰兴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专业参考目录、考试成绩等相关事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泰兴市人才市场(泰兴市济川南路8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证明形式:户口簿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普通高校入学时户口迁至高校的证明);
(2)学历(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明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5.选择报考学科,填写报名表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科。工作人员根据《简章》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幼儿园不分学科),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填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自己所报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执行。
6.报名费:100元。
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考生,城镇的凭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的凭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学科计划数),报名人数与招聘学科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学科计划,已报被取消学科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学科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学科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报名结束时,泰兴市人社局、泰兴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18日。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同场分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在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中,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笔答和上机操作,分值各占50%;中等专业学校机电学科为《机械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学科为《建筑施工》、建筑工程造价学科为《建筑工程预算》。
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20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