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考核公告
我区对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请拟聘人员及时办理下列事项:
1.拟聘人员及时将个人档案调到港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先了解清楚自己档案存放在什么地方,然后到港南区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
2.拟聘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
3.拟聘人员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计生情况证明。出具计生证明所需材料:(1)户口簿、结婚证;(2)准生证、孩子出生证;(3)放环证或结扎证;(4)如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出具有关发票;(5)所在单位及乡镇计生办证明“无违反计生政策”(区外户籍考生必须加盖当地计生局公章)。拟聘人员社会类在6月23日、代课类在6月24日把材料交到港南区计生局统一审核。
4.拟聘人员提供详细简历和个人自传。
5.拟聘人员准备好档案袋装好自己的材料并在封面写上相关材料的目录,材料装订顺序:个人简历和个人自传→派出所证明→计生证明。
如考生对总成绩有异议或考生姓名有误请在公告后两天内到港南区教育局人事股核对。
请各位拟聘人员在7月2日前把上述第2、3、4项材料交到港南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5-5903178。
附件: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
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5年6月17日
附件:2015年港南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