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2015年补充招聘教师公告
专场时间:2015-08-1709:30:00
专场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一楼中山厅,会议室
根据《2015年鼎湖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我区计划共新招教师33名。由于个别考生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个别学科岗位空缺。为保障新学年教学工作正常运作,需到高校现场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4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共4名)
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科教师各1名。
二、应聘条件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者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到招聘现场报名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材料。应聘者个人简历(含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表)、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相关获奖材料(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
3、经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报名及面试地点由高校安排。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应聘者参加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鼎湖区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职位根据报名情况,对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安排面试人选(主要参考学历学位学业成绩、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
2、面试
报名后择优通知毕业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面试采用谈话和问答的方式进行,考生依次按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官从考生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个人形象、品行修养、获奖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价考生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养和潜质。面试内容侧重教育教学方面的共性问题。
3、录用
面试结束后,教师招聘工作小组集中讨论,按1:1比例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当天由教育局与拟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自带高校三方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体检合格后,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法解除协议。
(1)被录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到用人单位报到;
(2)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
五、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按公益一类财政供养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管理
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鼎湖区教育局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联系人:冯丽文
联系电话:13822623809
本公告由鼎湖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