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中学校长、副校长竞聘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校长队伍,进一步推进和规范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人才政策,认真落实区、市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为我区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校长人才。
二、竞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择优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依法办事的原则;
(五)实行自主定位,一人一岗的报名原则。
三、竞聘岗位、职位及名额
二中校长1名、一中副校长1名。
四、竞聘岗位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和范围
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干部选拨任用相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6、年富力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
7、竞聘校长职务的须在副校长岗位上任职2年以上,竞聘副校长须在学校中层任职3年以上。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
8、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9、①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人员;②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不能任职的,或正被执法执纪部门审查的人员均不予参与。
10、红寺堡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符合条件的全体教师。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13日(13日下午6:00结束)。
2、报名地点:红寺堡区教育局人事职改办。
3、报名需交资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计生证明1份(红寺堡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出具);
⑸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
⑹有无纪律处分证明1份(红寺堡区纪检监察部门出具);
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竞聘方法
分演讲答辩、民主评议、组织考察;演讲答辩占40分,民主评议占40分,组织考察占20分。
七、任期目标及管理
1、校长每届任期为五年,无特殊原因,任期内一般不调离、不交流;任期届满,重新选聘。
2、任期内制定和实施好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升。
3、任期内认真完成教育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任务,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绩。
4、任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应及时解聘或撤职,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校长任期届满后或任期内离任时应当进行离任审计。
八、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雷
副组长:杨泽勤
成 员:孙 冲 杨国文 高爱国
下设办公室,孙冲兼办公室主任。
竞聘领导小组的职责:
(1)审查竞争上岗者的资格,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选;
(2)组织面试(演讲答辩);
(3)给竞聘者进行量化评分;
(4)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5)推荐任职人选。
九、竞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8月12--13日)。凡是具备规定任职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登记。
(二)资格审查(8月14日)。按照公布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考察人选(8月15日)。组织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根据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的成绩,按照竞选职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确定。
(四)组织考察(8月16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一般通过个别谈话、征求教师意见等方式进行,最后评出考察成绩。考察结束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确定拟聘人员(8月17日)。根据演讲、答辩和民主测评的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竞选职数1:1的比例,由竞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8月18日—8月24日)。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经批准同意的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七)报批或备案;竞聘领导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或备案手续。
(八) 签订聘任合同(8月25日)。在公示期,未听到不同意见或虽有不同意见但经核实不影响聘任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的法定代表人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 。
咨询电话: 红寺堡区教育局人事职改办 0953--5091878
红寺堡区中学校长、副校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