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依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范围 |
学历和专业要求 |
杭州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
幼儿
教师 |
2名 |
浙江省生源或在浙高校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6日-9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环城北路318号南裙房212室)
报名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就业协议、相关资格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
招聘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若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招聘单位内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录用手续,不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85253314,85253311
杭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