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必须与所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四平市事业单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执业)、从业资格等所有条件的时间截止点均为2015年8月6日。到2015年8月6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2015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分别为:卫生综合知识、卫生护理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及通用知识(详见附件1)。考试复习大纲详见附件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招聘岗位计划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0的,与笔试岗位一同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名额1:3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210.47.0.215/siping)、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职位考试招聘计划名额,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进行复审;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三名的考生,一并进入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15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须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2、因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复审合格考生现场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三)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实际操作法(现场答辩)、讲课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在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需要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总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面试、总成绩均在及格线以上)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四平市组织的人事聘用考试。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jl.gov.cn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
为2015年四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信息发布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
0434-3266398(四平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仲裁电话: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0434-3632310(四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政府系统事业单位:0434-3266398(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15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
2、2015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6日
1、2015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rar
2、2015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