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时间共8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于2015年8月24日8:30-17:00,到顺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8月25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的能力。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同一专业、同一半天,回答同一内容。每个面试室均设一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值)。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5、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核及体检。
1、确定参加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为:有相应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者、笔试成绩较高者、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者。
2、考核。由县招聘办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3.体检。体检工作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县招聘办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顺平县政府网及主管部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在考核、体检及公示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中等额递补一次。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
(八)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负责综合考虑相关学校、相关专业的急需情况进行定位。新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纳入财政开支,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新聘人员不服从分配或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必须服从教育局安排,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且五年内不得调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出现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312—7616380
县监察局0312—7629759
县教育局0312—7629025
2、顺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