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朝人社调发【2011】5号),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所属单位的人员需要,现发布2012年毕业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能参加2012年派遣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及校医。
三、招聘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为27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岁、博士研究生35周岁);
2、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相应的执业资格;
4、具有聘用岗位所规定的相应合格学历(中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大专以上学历),并能按时取得相应的学位;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3月1日至13日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工作程序及要求;
(二)召开双选会,3月17日组织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双选会,通过双选会进行现场面谈。时间:9:00至12:00,地点:北京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见附件);
(三)考核面试;3月19日至3月31日根据双选会招聘意向,各单位人员招聘考核工作小组组织进行考核面试工作,审核招聘资格,并确定初步意向,双方签订意向书;
(四)能力测试;根据各单位的考核情况,教委集中组织基本能力测试,测试后5个工作日公布测试成绩。
1、测试范围: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教育理念;其他岗位主要进行行政能力测试,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科研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等;
2、测试地点、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准考证:按招聘单位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确定招聘人员,成绩公布7日内,各招聘单位综合考核面试和能力测试的总体情况,确定招聘人员,并组织进行身体检查,报教委(人事科)核准备案;
(六)结果公示,备案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朝阳教委网站上(http://www.bjchyedu.cn/)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签订三方协议。
五、其它事项说明
1、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单位确定初步意向,并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等相关材料;
2、针对未能达成招聘意向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后,根据毕业生求职意向,教委可进行推荐;
3、身体检查以教师资格体检为标准,招聘人员须提供2012年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表;
4、根据各单位的招聘情况,拟定于5月组织第二轮公开招聘测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公开招聘双选会地点和乘车路线;
2、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