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2015年县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为缓解县直学校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学校和竹山二中公开遴选35名在编在岗教师到县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遴选人数和岗位
三、遴选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有五年及以上乡镇学校或竹山二中实际工作经历。
5.学历条件:
应聘竹山一中教师第一学历为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应聘竹山二中教师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6.教学业绩
竹山二中教师在近五年高考中(2010、2011、2012、2013、2014)所带学科全市高考综合评价一般高中获前3名的可参加竹山一中遴选;乡镇初中在2014、2015两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所任教学科荣获全县一、二、三等奖的可参加竹山一中、竹山二中遴选。
初中教师在2014、2015两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所任教学科荣获全县一、二等奖,小学教师在近三年(2013、2014、2015)小学毕业年级教学质量检测中所任教学科荣获全县一、二等奖。教学成绩以市教科院和县教研室核算数据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近三学年(2012.9-2015.8)受党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等次人员;
2.近三学年(2012.9-2015.8)一学期内连续请病事假(法定假除外)一个月或累计达两个月人员;
3.我县录用的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0日,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电话:4220153。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科学段与获奖学科学段一致,应聘高中学科与获奖学科一致。报名者须填写《竹山县2015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审核表》(附件3),审核表由所在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进行审核,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本人参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公开遴选,同时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依据遴选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核、公示及聘用
1.考核: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共同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打分,根据拟聘人数按考核得分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竹山一中首先从现任高中教师中遴选,若遴选人员不足,再从乡镇初中教师中进行遴选。参加高中阶段竞聘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教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获奖等次内名次靠前者优先;参加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竞聘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以教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4220153;县编办:4232072;县人社局:4225235;县监察局: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城区教育教学工作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1.公开遴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考核细则;
2.公开遴选高中学科教师考核细则;
3.竹山县2015年公开遴选学科教师报名审核表。(点击链接下载报名审核表)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编办 竹山县人社局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