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共分三类:
(1)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2)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3)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每个科目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陆网站查询。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 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6.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上述承诺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将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成绩。
1.笔试、面试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须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身份证、准考证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1.云浮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云浮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