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成县教师招考部分学科技能素质测试办法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切记测试时间并按时到场,测试时必须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一、音乐学科(100分)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7月31日下午13:10开始。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实训楼音乐室。
(二)测试内容
1.声乐:a、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清唱或伴唱均可),时间不超过4分钟;b、简谱视唱(随机抽取曲目,即兴视唱)。
2.钢琴:演奏一首器乐作品,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4分钟。
3.舞蹈:自备舞蹈表演音乐,时间不超过4分钟。
(三)评分标准
1.声乐50分(技能技巧和基本功60%,表现力40%)
2.钢琴30分(技能技巧和基本功60%,表现力40%)
3.舞蹈20分(技能技巧和基本功60%,表现力40%)
(四)要求
请各考生于7月29日上午9:00—11:00将自备音乐(mp3等格式)送县教育局107室潘老师处(联系电话:680087,67833320)。
二、体育学科(100分)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7月31日下午13:10开始。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塑胶操场。
(二)测试内容
1.100m跑(25分);
2.原地推铅球(25分);
3.立定跳远(25分);
4.800m跑(25分)。
(三)评分标准:测试器材、计分标准与方法按2003年公布的《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修订本)执行。
(四)要求:考生统一不穿钉鞋。
三、美术学科(100分)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7月31日下午13:10开始。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实训楼画室。
(二)测试内容
1.静物素描写生:提供具体实物,提供四开画纸一张。
2.儿童画命题创作:提供文字内容以及题目,提供四开画纸一张
(除提供画纸外,其他工具考生自带)
(三)评分标准
1.素描静物写生(60分)
评分标准:构图合理,结构透视准确,调子表现能与形体紧密结合,布与石膏在质感上要有区别,用笔熟练,画面协调完整等酌情给分。
2.儿童画命题创作(画种不限)(40分):
评分标准:根据考试当场给出的题目构思相应的内容,创作出完整的记忆想象画,作品要求符合基本的构图、透视、比例等绘画要点。尝试运用多种表现方法,根据画面精致、细腻而完整、富有创意等酌情给分。
(四)要求
1.考生请自带画具,测试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测试用纸规格为四开;
2.测试时间为4个小时。
四、学前教育学科(100分)
(一)测试时间、地点和安排
1.测试时间:7月31日上午8:30集中县职业中专五楼会议室。
2.测试地点:县职业中专实训楼舞蹈房。
3.测试安排:(1)9:00集中命题绘画;(2)10:00师范类学前教育测试其它测试项目;(3)12:20非师范学前教育集中县职业中专五楼会议室,然后按抽签顺序号进行测试。
(二)测试内容
1.命题绘画:评委现场提供主题二个,考生任意选择一个题目作画,作画时间60分钟。
2.自弹自唱(即兴弹唱):提前15分钟抽取曲目,准备15分钟后完成弹唱曲目。
3.讲故事:当场抽取故事,准备2分钟,使用标准普通话有表情地讲故事。
4.即兴创编舞蹈:评委随机播放音乐2遍,第3遍考生随音乐完成创编动作。
5.特长展示:声乐、舞蹈、器乐等自选一项,时间限4分钟内完成(音乐伴奏统一使用U盘,U盘一律自备)。
(三)评分标准
1.命题绘画20分:从创意、构图、线条流畅性、色彩等方面考量。(技能技巧和基本功60%,表现力40%)
2.自弹自唱(即兴弹唱)25分:从音准、节奏的准确性、弹奏的流畅性,演唱的优美性及音乐表现力等方面考量。(技能技巧和基本功60%,表现力40%)
3.讲故事20分:从口齿清晰、表达流畅、语音标准等方面考量。
(技能技巧和基本功60%,表现力40%)
4.即兴创编舞蹈25分:从动作的协调性、创新性、美感及跟音乐形象的贴切性等方面考量。(技能技巧和基本功60%,表现力40%)
5.特长展示10分:(技能技巧和基本功60%,表现力40%)
(四)要求
1.特长展示需要的音乐伴奏请各考生于7月29日上午9:00—11:00将自备音乐(mp3等格式)送县教育局107室潘老师处(联系电话:680087,67833320)。
2.考生请自带画具,测试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测试用纸规格为四开。
文成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