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笔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职教中心、第五中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乡镇定岗补员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保教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统一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武安市教育发展网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职教中心、第五中学教师类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一般乡镇岗位和深山区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武安市教育发展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原件以及其它相关证实材料。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武安市教育发展网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武安市人社局网站和武安市教育网发布的领取面试准考证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方式。职教中心、第五中学教师类岗位面试人员按专业定考场,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一般乡镇岗位和深山区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30人的岗位,按蛇形分组定考场(按组分录用指标);面试人数20以上,30人以下的岗位按岗位定考场,面试人数20人以下的岗位,设置该类岗位的混合考场(同一类别两个以上岗位在一个考场面试,考试后,分别按岗位进行分数排序),各考场均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由专家现场打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讲课7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职教中心、第五中学教师类岗位讲课题目限报考岗位的专业课程,不限年级,不限课段;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一般乡镇岗位和深山区岗位)讲课题目不限专业、不限年级,不限课段;幼儿教师类岗位限幼儿专业课程。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70分,回答问题30分。讲课和回答问题分别打分,均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武安市人社局网站与武安市教育发展网公布。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取学历高的考生,如学历也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办法。确定的体检人选名单通过武安市人社局、武安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武安市人社局会同武安市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武安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通过个人总结、查阅档案、了解谈话和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岗位不递补。
无故不参加体检或不配合考核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安市人社局和武安市教育局网站及市教育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岗位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深山区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被聘用人员首聘聘期为10年;一般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被聘用人员首聘聘期为6年;职教中心和第五中学教师岗位被聘用人员首聘聘期为3年。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首聘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首聘期内所有岗位被聘人员都不得调整岗位,首聘期内辞职的被聘人员需按(聘期-服务年限)×10000元计算缴纳违约金。
八、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实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有关证件、证实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不服从安置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人事档案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录用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岗位的,或办理聘用手续后自动放弃岗位的,今后一律不准参加我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各项信息和通知将及时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武安市教育发展网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
武安市教育局0310-5639559
武安市人社局0310-5532506
监督举报电话:
武安市纪委(监察局)0310-5653404
本公告发布后,原则上不作变更,如某些环节确须变更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布执行。
本公告由武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安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