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部分县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大同市2015年公开招聘市直(部分县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共180名,南郊区直属中小学教师100名,大同县一中教师10名,阳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25名,各学科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聘用后,成为正式在编教师。
3、为满足招聘需求,对缺额的招聘岗位,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学科需求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个别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布。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5、师范学校教师岗位: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所学专业是指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师范学校教师岗位: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除外)。
各学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见《大同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参照目录》(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原则上不能报考,确实相近的,需在资格审查时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并经专业部门认定。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的招聘岗位,市直21名,南郊区12名,大同县1名,阳高县2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① 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转成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公办教师的人员;
③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 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大同市(含各县区)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市直学校要求在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服务;县区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辖区内服务。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1980年7月 27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15年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
3、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的公办教师。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本科学历报考(含2015年被录取的研究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
2、填报信息。考生登录大同市人社局网站(www.dtrsrc.gov.cn),进入大同市公开招考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大同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规定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提交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待资格审查时验证。
3、诚信承诺。此次招考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特别是所学专业务必要与毕业证一致(研究生学历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须在“所学专业”栏内分别注明研究生和本科的所学专业),在资格审查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网上缴费。考生提交《大同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成功后,于8月1日17:00前在网上缴费。按照省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110.00元。缴费成功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拟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方可开考。对报名人数不达计划3倍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基础教育学科除外)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放宽到2倍。
6、计划调整。报名人数不达上述竞争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及时在大同人社局网站公布。